
近日,成都梵木创意区一家烧鸟店遭遇令人震惊的一幕:10月19日,多名儿童用石头砸坏门店锁具后闯入店内,肆意糟蹋调料、往烤炉里扔石头、桌椅被搬走,整个过程持续长达三个小时。令人难以置信的是,这些孩子的家长就在附近金牛配资,却对这场破坏行为视若无睹,未加阻止。待店主返回时,店内已是一片狼藉,食材报废,设备受损,经济损失超过万元。
上海海底捞“小便案”的判决生效才十几天。两名17岁男子在火锅内小便并拍摄传播,其父母被判赔偿220万元。这“一泡尿”的代价,不仅让两个家庭背负重债,更暴露出家庭教育的短板。法院的判决向社会传递出明确信号:社会不会无限度地容忍
“熊孩子”的不当行为,未成年绝不是免责金牌。遗憾的是,这样的警示并未引起家长们的足够重视。从高铁车厢到居民小区,从海底捞到烧鸟店,“熊孩子”引发的纠纷仍在不断上演。这些事件中,家长的态度大多如出一辙。这不禁让人想起那些耳熟能详的经典“怼话”:“他还是个孩子”、“你和一个孩子计较什么?”当这样的“怼话”一次次出现在公共事件中,也难怪网友回怼:每一个“熊孩子”的背后,往往站着一个或一群“熊家长”。
这次的“熊孩子”大闹烧鸟店事件中,家长就在旁边却成了“旁观者”,若非监控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关注,他们是否肯认账都是个问号。而在海底捞案例中,少年行为的恶劣程度已远超普通顽皮范畴,在火锅内小便并拍摄传播,这不仅是对公共卫生的践踏,更是对道德底线的挑战。值得深思的是,这些孩子为何会做出如此出格的行为?答案或许就在家长身上。当孩子第一次在公共场合打扰他人时,家长是否曾认真制止?当孩子第一次破坏公物时,家长是否曾让其承担应有的责任?如果家长对眼前发生的破坏行为都无动于衷时,他们又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给予孩子正确的引导?
《民法典》明确规定,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。去年张家界一名9岁男孩放鞭炮导致车辆烧毁,法院判决家长赔偿8.4万元,并明确指出:“虽然9岁儿童可能无法完全认识行为后果,但依据一般社会常识,应对此类行为的危险性有基本认知。”这一判决重申了监护人的法律责任,也呼应了社会对家庭教育的基本期待。
然而,比法律责任更值得深思的金牛配资,是那些隐藏在“不懂事”表象下的教育缺失。在此前发生的高铁掌掴事件中,一女子因制止撞椅背的孩子而遭家长掌掴。事后,受害女子坚决拒绝和解,宁愿接受行政处罚也要让对方承担后果。这种“不和解”态度,实际上是对“和稀泥文化”的一种反抗。当错误行为总能被轻易原谅,加害者就难以真正吸取教训。
从发展心理学角度看,儿童的道德认知和行为规范是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形成的。家长若一味偏袒,让孩子始终处于“特权”地位,将导致其无法建立正确的边界意识。烧鸟店里的肆意破坏、海底捞里的荒唐行为、高铁上的吵闹不休,本质上都是边界意识缺失的表现。而这些孩子之所以缺乏边界意识,正是因为他们的家长首先模糊了行为的界限。
值得注意的是,社会对“熊孩子”的容忍度正在发生变化。过去可能被一笑置之的行为,如今越来越难以被接受。这一方面源于公民素质的整体提升,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公共意识的觉醒,这就要求家长必须承担起更严格的教育责任。
当然,谈论“熊孩子”现象时,我们也要避免一刀切的责难。儿童天性活泼好动,难免有行为失控之时。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孩子是否会犯错,而在于家长如何面对错误。是勇于承担责任、引导孩子认识错误,还是竭力辩解、推卸责任。烧鸟店事件中,在舆论压力下达成的道歉和赔偿,只是责任教育的第一步。真正的教育发生在日常生活的每个瞬间,当孩子打扰他人时,家长是否及时制止;当孩子破坏物品时,家长是否带领其道歉并参与修复。这些细微之处的坚持,才是塑造孩子责任感的基石。
从海底捞的220万赔偿到烧鸟店的和解协议,一系列案例正在构建起明确的行为边界:未成年不是破坏规则的护身符,家长必须为监护缺位付出代价。这不仅是对受害者的补偿,更是对社会秩序的维护。
说到底,正因为“他还是个孩子”,才更需要正确的引导和教育。社会规则的建立非一日之功,需要家庭、学校、法律共同努力。当每个家长都能意识到,今天对孩子的纵容可能导致明天更大的苦果;当每个成年人都能在面对不当行为时坚守原则,我们才能期待一个更加文明、有序的公共空间。成都烧鸟店的和解或许为这起事件画上了句号,但它留给我们的思考,才刚刚开始。(作者:宾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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